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第15号通告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青办字〔2020〕32号)和海北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海北州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北冠指〔2020〕15号)要求,经研究,现就我县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县普通高中高三年级3月9日开学,高二年级3月11日开学,高一年级3月13日开学;中职学校2019级各班3月12日上午开学,2018级各班3月12日下午开学;初级中学初三年级3月16日开学,初二年级3月18日开学,初一年级3月20日开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开学(园)时间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另行确定。
二、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压实“五个责任”,做到“三个倾斜”,强化“三个协作”的要求和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在我县调研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工作时的重要指示,切实履行统筹疫情防控和学校春季开学工作管理责任,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合理制定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校园安全。
三、县教育部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开学工作,认真组织落实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方案及学校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把好入校、教学、起居、餐饮、师生管理等各方面关口,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统筹调配好各学科教师,加强师生员工日常管理。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学校为中心,动员村(社区)各界力量保障学校秩序,为师生提供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环境;全力做好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疫情防控措施再落实等工作,组织各村(社区)办理学生通行证等工作。
五、各学校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协调各方,统筹推进,精准施策,抓好本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严格实行错时错峰错段开学,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改开学、放假时间。开设主题课堂,讲好“疫情防控第一课”“思政教育第一课”。
六、全体教职工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加强家校沟通,密切关注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关心关爱因疫情等特殊原因延迟返校耽误课程的学生,将其纳入班级重点帮扶对象,进行“一对一”重点辅导补习。
七、所有中小学学生要自觉遵守国家、省州县以及学校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并无条件地严格按照执行;科学防控,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实报告假期间的行动轨迹,不回避不隐瞒。
八、家长要切实履行家庭责任,在做好讲卫生、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串亲、戴口罩等自身防控措施的同时,教育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确保孩子的健康和安全。
2020年3月7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